私车公用”费用处理,你做对了吗?
目前,私车公用现象较为普遍。一些公司将企业主或员工的车辆用作企业生产经营之用,公司给车主支付租金或报销相关费用。但由于车辆使用的随意性,是公用还是私用很难区分,也较难判定发生的费用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支出。
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费用,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、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,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。
综上,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,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,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、保养费、过路费等支出,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。
私车公用涉税风险
举个例子,某公司固定资产账上只有房屋和办公家具,但管理费用中却列支了很多交通费。企业财务人员解释,企业车辆有限,公司大多活动都用员工私车解决,公司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补贴的方式,承担员工车辆的相关费用(汽油费、过路费等),为此发生了较多交通费用。
对于私车公用发生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,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,各地做法不一。
如何进行税务筹划?
案例:2019年1月开始,李某和万某是某事业单位员工,上班时间将私家车交由单位使用,双方约定车辆保险费、维修费、折旧费等由个人负责,每月车辆租金或补贴为2000元。万某与单位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,李某没签合同而是拿车辆补贴。
如上例,假设2019年李某和万某扣除“三险一金”后的月工资均是9800元。
李某应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:
{(9800+2000)×12-60000}*10%-2520=5640(元)。
万某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,缴纳综合税率3.3%的增值税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(为便于计算,不考虑含税换算)。
则万某应缴纳综合税费:
2000*3.3%*12=792(元);
个人所得税:
(9800*12-60000)*10%-2520+(2000-2000*3.3%-800)*20%*12=5961.6(元)
合计6753.6元。
相比较,李某和万某两者相差1113.6元。
假设企业跟“私车公用平台”签订车辆租赁合同,平台跟李某和万某签订合作经营服务合同,把车挂靠在平台上,由平台来承接这笔2000元的车辆租金,由平台代扣代缴个税后,由平台把租金发放给李某和万某。平台全额开具13%的增值税租赁发票给企业。
李某或万某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:
(9800*12-60000)*10%-2520+2000*1.5%*12=3600(元)
由此可见,对比与单位签订合同和直接拿车辆补贴,通过私车公用平台李某和万某的个人所得税都有了大幅度的下降。
私车公用产生的油耗、过路过桥费、修理费等费用在企业列支后,这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?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