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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儿童化妆品的营销噱头!

2022-06-21今日热门
樱花水晶眼影、橙子香蜜口红、闪亮公主粉指甲油……近年来,儿童化妆品种类不断增多,市场规模迅速扩大。数据显示,我国目前至少有5000万儿童在使用化妆品,已支撑起一个规模达100亿元的市场。
樱花水晶眼影、橙子香蜜口红、闪亮公主粉指甲油……近年来,儿童化妆品种类不断增多,市场规模迅速扩大。数据显示,我国目前至少有5000万儿童在使用化妆品,已支撑起一个规模达100亿元的市场。有调研机构预计,到2023年,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规模将超过390亿元。


来源:某电商平台店铺

不过,萝卜快了不洗泥,儿童化妆品市场快速发展,也伴随着一些“成长性”问题。近日有媒体报道,目前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琳琅满目,但质量安全水平参差不齐,有些儿童化妆品夸大功能,制造营销噱头,甚至用非儿童化妆品欺骗消费者……诸如此类的乱象,给儿童健康成长埋下安全隐患,也阻碍了儿童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在我国,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(含12岁)儿童使用的化妆品。由于儿童特别是0-3岁的婴幼儿皮肤组织比较敏感、薄弱,容易遭受外界物理、化学的伤害,所以,针对儿童化妆品这一品类,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版)规定,在原料、配方、生产过程、标签、使用方式和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,除满足正常的化妆品安全性要求外,还应满足相关特定的要求,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。

然而,一些企业正是抓住了“安全”这个产品要点和痛点,大打“安全牌”,制造忽悠人的噱头。比如,有的企业推出儿童化妆品,号称“植物提取”“可食用”“达到食品级”等,这种宣传其实就带有明显的误导成分。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“食品级”“可食用”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。

有些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“食品”的原料,于是在对该化妆品进行宣传时借机称其为“食品级”化妆品,暗示家长买这样的化妆品更安全。事实上,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,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,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、原料要求、生产条件等,根本不存在所谓的“食品级”化妆品。

更重要的是,食品或食品原料用于化妆品制作中,并非大家想象的那样健康安全。比如,食物中含有的维生素C,其性质很不稳定,容易发生氧化。用于化妆品中的维生素C一般都是其稳定态的衍生物,且浓度、刺激度都有调节。直接涂维生素胶囊或者直接把含有维生素C的柠檬汁挤入面膜里,不仅达不到护肤效果,反而因柠檬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,容易出现脸干、发红等症状,严重的还会引起皮肤过敏。正是出于安全性考虑,我国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将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列为化妆品禁用原料,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,如魔芋、维生素K-1等。

企业商家制造“食品级”这样的噱头,一方面是抓住了消费者追求安全的消费心理,一方面是利用了他们在化妆品知识方面的不足。根据《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》,自今年5月1日起,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,必须标注“小金盾”。“小金盾”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、消毒产品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标志。此举目的是提升儿童化妆品的辨识度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,防止其他产品打着“儿童化妆品”的旗号浑水摸鱼。不过,这一规定发布时间尚短,不少消费者对“小金盾”标志并不了解,这也让一些商家钻了空子。这些商家在推销产品时,故意将“小金盾”标志与获得国家审批、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挂钩,有意混淆“小金盾”标志的含义。
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,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;《广告法》规定,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一些企业在儿童化妆品营销宣传中制造噱头忽悠消费者,涉嫌违法。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加强执法监管,遏制市场乱象,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,推动儿童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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